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将开展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资格复审和面试均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届时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17年9月4日9: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三楼会议室
(呼和浩特市兴安北路康复街14号)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手语翻译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须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6.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8.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9.资格复审后,出现的缺额,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按规定参加面试。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10.面试要求用汉语作答
11.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报考单位联系。
资格复审联系人:冯秀清
联系方式:0471-5103305
监督电话:0471-6512003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单位审核签章的《资格复审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六)面试满分为100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参加面试的考生原则上一律着正装,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以及有特殊图案的便装,不得佩戴带有特殊标记的饰物,上身穿着白色衬衫为宜,下身穿着黑色或黑蓝色裤子(裙子),不符合着装规定的禁止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