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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美容美发培训班的通知

Time:2023-03-28 浏览次数:693次 分享更多:

各盟市残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残联:

为了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校拟举办为期一个半月的美容美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条件

培训对象:1.上肢无功能障碍的轻度肢体残疾人(三、四级);2.残疾人家庭成员。

报名条件: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2.生活能自理;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师资及课程设置

为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学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按照美发师和美容师职业标准设置课程,聘请资深专业老师授课,培训课程包括美容美发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操作等内容,重点讲解头、颈、肩、手等部位的皮肤护理及洗、吹、剪、烫、染等美发技术。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形式:采取封闭式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拟于5月上旬开班,班期一个半月,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和人数

培训地点: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

培训人数:2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

培训结束,组织开展美容师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考试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盟市残联认真组织参训学员的报名工作,于2023年4月24日12:00前,将《参训学员回执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培训科。

(二)联系人:赵彦峰13947127049

                       王    欣 0471-3258953(兼传真)

                       电子邮箱:tszyjsxxpxk@163.com

(三)学员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1.5寸免冠白底近照电子版(15-20kb,jpg格式);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3.洗漱用品等生活用品。

(四)参训人员往返途中和培训期间应做好自身防护,确保个人健康。

(五)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期间,食宿费、培训费、考评鉴定费由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提前抵达和逾期撤离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