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残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残联:
为了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校拟举办为期一个半月的美容美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条件
培训对象:1.上肢无功能障碍的轻度肢体残疾人(三、四级);2.残疾人家庭成员。
报名条件:1.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2.生活能自理;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师资及课程设置
为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学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按照美发师和美容师职业标准设置课程,聘请资深专业老师授课,培训课程包括美容美发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操作等内容,重点讲解头、颈、肩、手等部位的皮肤护理及洗、吹、剪、烫、染等美发技术。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形式:采取封闭式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拟于5月上旬开班,班期一个半月,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和人数
培训地点: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
培训人数:2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
培训结束,组织开展美容师五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考试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盟市残联认真组织参训学员的报名工作,于2023年4月24日12:00前,将《参训学员回执表》(附件2)电子版报送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培训科。
(二)联系人:赵彦峰13947127049
王 欣 0471-3258953(兼传真)
电子邮箱:tszyjsxxpxk@163.com
(三)学员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1.5寸免冠白底近照电子版(15-20kb,jpg格式);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3.洗漱用品等生活用品。
(四)参训人员往返途中和培训期间应做好自身防护,确保个人健康。
(五)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期间,食宿费、培训费、考评鉴定费由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提前抵达和逾期撤离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