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职工大会
教职工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议事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定。
2.传达贯彻中国残联和自治区残联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决定。
3.部署总结学校年度工作和阶段性工作。
4.宣布人事任免和奖惩工作人员的决定。
5.处理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教职工大会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办公室主任或文书人员负责记录。
二、校长办公会
校长办公会仪由校长、副校长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
校长办公会议的主要议事内容:
1.研究决定学校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研究决定学校年度计划,审议年终工作总结;审定各科室的业务工作和重要事项。
3.审定向自治区残联上报的重要事项、报告和工作汇报材料。
4.研究决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听取有关科室的业务工作汇报,研究处理重要业务工作问题。
6.研究决定学校职权范围内的干部调整及其它有关人事工作的重要问题。
7.讨论研究其他重要工作问题。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办公室主任或文书人员负责记录。
三、科务会
科务会议由各科室全体人员参加。主要议事内容:贯彻落实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及校领导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本科室的业务问题,安排、总结本科室的工作等。
科务会由科长(主任)主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四、会议的组织准备
1.教职工大会、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校长、副校长提出。各科室需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必要时,议程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业务科做准备。需印发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应在会前印发与会人员。
2.凡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有关科室应预先做好准备,酝酿提出初步意见。凡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由有关科室认真草拟,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提交会议。与会人员在会前要认真审阅会议文件材料,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3.校长办公会议需形成纪要或其他文件,由办公室整理撰制,经校领导签批后印发。会议记录要准确、齐全。校长办公会议记录须归入文书档案。
五、会议的基本要求
1.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须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在会上发表意见,要有情况,有分析,观点明确,简明扼要。
2.会议决议事项,应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催办督查。办理情况要及时报告。
3.会议进行中,非因特殊紧急情况,与会人员不得出场会见他人或办理其他事项;与会人员如需临时退席,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