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班集体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多方面得到发展,推动学校的校风和班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组织健全
1.班委会组织健全,工作协调配合,整体工作突出。班级体形成了一支能发挥带头作用的骨干队伍。
2.学生干部普遍发挥作用,工作认真负责,尽职尽责,团结合作,能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3.班主任工作扎实深入、责任心强,善于开展全班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师生关系融洽,同学中满意度高。
(二)班风文明
1.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班集体建设。党、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形成自强自立健康向上的氛围。
2.班级文明和谐、班内无故意损坏公物现象;班级负责卫生责任区和班级教室、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3.学生举止文明,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集体观念强,在全校大型集体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
4.班内无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行为,在评选年度内无受过处分和通报批评的学生。
(三)学风优良
1.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及格率达90%,无作弊现象。
2.学习纪律严明,开学报到率高,上课出勤率高,无旷课现象,课堂纪律好,课代表制度健全,学习秩序好。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等活动,效果显著。
(四)体育锻炼积极主动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
2.体育课出勤率高,成绩优良。
3.坚持早操和课外锻炼,出勤率达90%以上。
二、评选程序
1.在班主任主持下,班委会根据班级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报学生科汇总后,统一报分管校长审定。
2.学生科根据班级申报情况组织评选,每学年评选1个优秀班集体。
三、表彰奖励
学校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后评选,对评选的优秀班集体进行表彰,授予“优秀班集体”锦旗或颁发奖状并给予物质奖励。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